第21章 攻破抗拒是那久违的亲情(1 / 2)

张正江现在还不是犯罪嫌疑人,今天来市刑侦支队是传唤而来,并没有上手铐。

我和万清坐下后,我笑着说道“大叔,又见面了,今天让你来问一些问题”,

张正江笑着说道“配合公安调查是每位公民的义务,对不对”,万清听完张正江说完说道“谢谢配合”。

今天我是主询问,万清辅助我并担任记录员,你说万清比我年长三岁,为啥人家电脑打字那是一个顺溜。

我先读了下张正江个人的资料:张正江,男性,1950年生人,原籍贯S市人,1999迁入Q市,户籍地Q市景浦区新明小区丁区12号楼3单元502室,请问张正江先生,以上基本资料正确吗?

张正江答:正确

我问:传唤你来,你是辅助赵明建杀人对吗,你认可吗?

张正江: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有证据吗。

其实昨天江志涛的一大队就把证据坐实了,好多线索都指向张正江。

我对着审问室屋墙角的摄像头说道“江队,你来下”。如果张正江认了我想讲下看看我的猜想对不对,现在只能审问了。江志涛提着一个厚厚的公文包来了坐在了我右边,左边是万清在记录。现在江志涛主审,我辅助,万清记录。

江志涛:张正江,先问第一个问题,你2005年四月二十八号在干什么

张正江:时间太长了,我有点记不清了,

江志涛把公文包拿出来打开取出一张纸,

江志涛:我帮你回忆下,2005年四月二十八号,去Q市商业银行,记起来了吗

张正江:哦,记起来了去银行取了八万块钱,

江志涛:你取钱干什么,是不是交给了赵明建,

张正江:不是,我取钱自己花的

江志涛:不对,你说谎,我调取了相关的记录,你把钱打给了一位毫不相干的人,他又把钱取出来交给了赵明建,对不对

张正江: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愿意打给谁就打给谁,这你们也要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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