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结婚办婚宴 家长被批评教育:女孩已回自己家463(1 / 1)

网络有传,山东某地有未成年男女,行婚娶之礼。新郎乃初中二年级之学子,年方十五六,尚未及冠。村中张灯结彩,宴席罗列,为二人之喜宴。此景一出,惊动四方,盖因年幼至此,成婚之期尚远,何况订婚乎?我国之法,男子成婚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子不得早于二十岁,此二人显然未及法定之龄。

虽然婚娶之仪,非领证之实,然依民间之说,行婚礼者,已具夫妻之名,可同居矣。更有偏远之地,为避法网,先行婚礼,待至法定之龄,再赴官府领婚书,此弊习屡见。此事一出,舆论哗然。当地镇府闻之,速遣教办、民政等部门,至双方家长处,进行法制教育,明言未成年成婚之害。经训诫,女子已归其家。镇府表曰,将继续关注此事,采取必要之措,以保护未成年人之权益。

世人应明法纪,勿使年少之人,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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