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孙被渣土车碾死 肇事车没买保险470(1 / 1)

春三月之七日,云南宣威吴氏之父,乘电动之车,载其母与子,忽遇车祸。不幸之事,吴父当场毙命,其子伤势惨重,虽经医院竭力救治,然两日后亦殒命。

当地官府之事故认定书云,此次肇事者乃渣土车之驾者,负全部之责。然吴氏言,此肇事之车,既无商业保险,亦无交强险,且已过期。三月二十五日,肇事者徐某之家属言,徐某与云南耀宇劳务有限公司有劳作之约。此肇事之车,乃徐某购得之二手车,然尚未过户。吴氏以为,云南耀宇劳务有限公司既与徐某有劳作之约,然未尽管理之责,应负赔偿之责。记者屡致电于涉事之劳务公司,然至发稿之时,皆无人接听。

违规上路,害己害人,实乃不仁不义之行。徐某无保险而驾车,乃自取其咎;云南耀宇劳务有限公司疏于管理,亦有过失。世人当以此为戒,遵守法规,谨慎行事,以保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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