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称要挖秦始皇陵警方介入503(1 / 1)

有网民告发,一博客之士于视频之台公然宣盗墓之事,发数条相关之视频,且于简介中述“领取古墓地图私信”。聊天之截图示此博客自称“民间考古队”,扬言“将掘秦始皇陵”。

三月二十七日,网友潜入彼之微信群,发现此博客以盗墓为噱头售其所谓“内部资料”。今西安之警已介入调查。查之,彼所售五十元之“内部资料”,乃国家文物局主编之《中国文物地图集》电子版文件。又,此博客所建之“中国盗墓”微信群内,已有近五百余人,入此群需先交五十元。且其视频账号名为“墓盗国中”,倒念恰为“中国盗墓”,此博客或有以制造各种噱头为名吸引用户,然后借机骗钱之嫌。诚不可忽者,此等别有用心之人相聚,依相关之公开信息,或有真欲试之者,或彼等通过交流得“本领”真去掘之,以致文物受损。网友调查所见,跃跃欲试者固不乏人。

去年十二月,四川资阳之警破获一掘古墓案,作案之四人乃由一盗墓小说群相识,终被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定,境内地下、内水、领海中所遗一切文物,皆属国家所有。地下所埋之文物,任何单位或个人皆不得私自发掘。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责。是故,不存在所谓“民间考古队”,即使官方考古队欲进行发掘,亦须经严格审批。有法官提醒,盗掘古墓葬罪乃行为犯,不以行为人挖得墓葬、取得财物为犯罪完成,只要被告人实施了盗掘古墓葬之行为,即构成此罪。

今之网络平台上,以挖掘、探访古墓为题材之博客不在少数,其中暗藏风险不小。盖平台常为其引流之入口,交易等环节皆通过他平台或线下进行。彼等所建之群组,给不法分子交流之机,或有“一拍即合”进行实操者。今全国文物事业各领域取得长足进步,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文物“家底”更加厚实,安全监管不断强化,文物利用活力持续焕发。然而,盗墓贼落网之消息仍时时见诸媒体。可见,保护文物不能有丝毫之松懈,健全保护网络至关重要。

此博客发之盗墓视频云,“小伙掘得大量宝藏发财,至今逍遥法外”,继而又云“盗墓违法,文物属于国家”,此等“阴阳”手法,其心思不难猜测。由此可见,彼明知盗墓为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强调,自挖掘文物至非法变卖,收益低,流程长,逍遥法外之概率小之又小,切莫心存侥幸。欲在博客之引导下为“摸金校尉”,往往落入他人设下之圈套。若真去实施挖掘行为,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秦始皇陵,乃中国历史上首帝嬴政之陵寝,乃中国第一批世界文化遗产、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陕西西安临潼城东五千米之骊山北麓。秦始皇陵建于秦王政元年,秦二世二年竣工,历时三十九年,乃中国历史上首座规模宏大、设计完善之帝王陵寝。有内外两重夯土城垣,象征帝都咸阳之皇城和宫城。陵冢位于内城南部,呈覆斗形,现高五十一米,底边周长一千七百余米。据史料载,秦陵中还建有各式宫殿,陈列着许多奇异珍宝。秦陵四周分布着大量形制不同、内涵各异之陪葬坑和墓葬,已探明者有四百多个,其中包括“世界第八大奇迹”中之兵马俑坑。秦始皇陵乃世界上规模最大、结构最奇特、内涵最丰富之帝王陵墓之一,充分表现了二千多年前中国古代汉族劳动人民之艺术才能,乃中华民族之骄傲和宝贵财富。一九六一年三月四日,秦始皇陵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九八七年十二月,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秦始皇陵,乃千古帝王之陵墓,其规模之大、内涵之丰富,实非几个盗墓者所能触碰。彼等或有贪欲之心,欲掘此陵以求宝藏,然只怕有命去无命回。盖皇陵之中,机关重重,非有智勇双全者难以破解。况乎,此乃国家之重器,法律严禁私掘,一旦触犯,必遭严惩,当敬畏历史,珍视文物,切勿以身试法,自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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