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邻居点蚊香致全家中毒249(1 / 1)

陕西渭南之地,一女子居于此,忽遭邻家蚊香之祸,致使全家中毒。当夜,女子上楼休憩,甫启房门,即觉异气扑鼻,似烟非烟,浓烈异常。俄顷,孩童突倒地抽搐呕吐,女子亦感不适,遂倒地不起。急唤房东,报警求援,房东速召医者前来,将女子一家送往医馆诊治。

医者诊断,乃是一氧化碳中毒之症。女子细思,疑为邻家蚊香所致。盖邻家与己所居,同出一房东之手,楼舍相通,气息可互传。邻人出门之际,曾言以蚊香熏蝇,未料其蚊香甚巨,犹如孩童之臂,毒性颇强。原意驱蝇,岂料酿此大祸,祸及无辜。事发之时,村民急往邻家敲门,欲唤其前来商议。然警员与消防欲入其家查验,邻人却拒绝配合。事后,女子致电邻人,欲求其道歉并赔偿,然邻人态度恶劣,不仅不接电话,反出恶语相向,拒不认错。

此事一出,众人皆议纷纷。有网友戏言:“蚊香之祸,邻人自遭,何以殃及他家?”然事实确凿,非戏言可解。亦有言此乃畜牧所用之蚊香,毒性甚烈,非家用之物。夫蚊香之毒,虽不致死,然亦不容小觑。家用蚊香,尚有一定毒性,何况畜牧所用,毒性更甚。故用蚊香之时,当慎之又慎,以免重蹈覆辙,再酿悲剧。

至于邻人,既已酿成大祸,理当勇于承担,积极协商,以求和解。逃避责任,非君子所为。此事能引以为戒,使众人皆能谨慎用香,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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