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泡脚(1 / 2)

  沈峭心平气和:“那就吃吧,给爹娘补身子。”

  李姝色:“!”

  李姝色:“好耶,听夫君的!”

  沈峭嘴角倏然勾起。

  第7章 泡脚

  李姝色兴冲冲地拿着菜刀跑到外面,在那块大的咸肉上比划两下,随后便小心地割下一块。

  李姝色穿来的第一天晚上,就在原身的脑中大致了解了这个村子,当时看书的时候,就知道男女主所在地是京城,距离这儿还很远,京城当然是繁华之地,见多了原著对京城的描写,身在此处,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多样性。

  钟毓村,地处良州,辖属宝松县,是不起眼的一个村,除了名字有些大气外。

  不过,村子背靠一座大山,那山名为屿君山,冬去春来,如今正是草木茂盛的季节,村子里有经验的猎人也预备着进山打猎,维持生计。

  毕竟,靠山吃山嘛。

  沈父刚逃荒过来的时候,不会打猎,好在村民们良善,乐意教他一项技能养育家中妻儿,所以沈父这几天在照顾沈母的同时,也会趁空磨磨自制的箭。

  提到屿君山,就不得不提她本人的身世了。

  据说那年大雪封山,沈父为了家中妻儿生计,不得已冒雪进山,而就在那山脚下,发现了裹在襁褓中的她。

  沈父心善,不忍看小小婴儿冻死野外,就将她给带了回去。

  就在他抱起婴儿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前方厚雪压断枝干,重重地砸在地上,一滚再滚,滚到了他的脚边停住。

  沈父惊出一身冷汗,当晚就将这件事给沈母讲了,沈母坦言,这闺女合该是她家的人,这是救了他一命呢。

  后来翻开婴儿的襁褓,看到里面绣着一个“李”字,沈父沈母便打小“李小二”的叫着她,直到那天,李二正式有了自己的名字,李姝色。

  哦,还是沈峭给取的,当时他刚启蒙不久。

  所以,她也算是土生土长的钟毓村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沈家的童养媳,只不过这两夫妻从小不对付,如果不是发生了那事,沈峭大约也不会娶她。

  李姝色麻利地将咸肉洗好切好,又从地窖里掏出半颗大白菜,没一会儿的功夫,肉的香味就从门口飘了出去。

  沈父沈母原本还躺在床上休息,突然鼻间飘过一丝香味,两个人便起身到厨房看看。

  之后,就看到他们的宝贝儿子在烧火,而捧在手心长大的儿媳妇在翻炒白菜。

  沈母面上露出惊讶之色,家里的饭从来都是她做的,她从来不知色儿什么时候会做饭了,居然还做得这么好?

  李姝色瞧见老两口站在门口,便甜甜一笑:“爹娘,你们先去坐,饭菜很快就好了。”

  “好香啊,色儿,你这是在做什么?”沈母好奇地问。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