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扬名4(1 / 2)

2006年,宋挽青和陈远已经分手一年了,江宴去英国学音乐剧,陆瑾和林屿也到了毕业的年龄。这一年以来,陈远已经不怎么弹吉他了,他离开了哈市,去长沙开了一家纹身店,据说生意很不错;宋挽青和陆瑾一直还是搭档,宋挽青坚持写歌,也在陆瑾在酒吧唱歌时弹吉他;江宴在闲的时候也会用□□和同伴们打个招呼;林屿呢,她已经开始计划去上海开酒吧了。

几个朋友中,陆瑾和宋挽青是最忙的,陆瑾的歌声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喜欢,她们开始在X市附近的一些地方演唱,可是陆瑾却并不是很开心。有不了解情况的人议论说宋挽青只是个弹吉他的,陆瑾的歌声这么好听,应该加入乐队,去做主唱会更受欢迎;也有人说宋挽青的曲子之所以好听都是因为陆瑾的声音给人的代入感太强了;而更大部分人根本就看不见宋挽青。

人人只知陆瑾,无人在意宋挽青。

“说实话,宋挽青,我很难受,难受极了。她认为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会把做歌手作为理想,可现在事情怎么变成了这样?”

“其实我没有那么在意,我希望我的歌得到认可,但我也知道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可是我很在意,我觉得是因为我你才被埋没,我不应该和你做搭档的。”

陆瑾以为没有她的话,陆瑾给别人写歌,一定会受到关注的。就这样她做了一个决定,她选择不告而别,和林屿一起去了上海,去林屿开的暮光酒吧驻唱,那里没那么多人认识她,那里的人只知道暮光酒吧中叫陆景的女歌手唱歌很好听。

陆瑾离开了哈市,宋挽青突然发现她身边已经没有朋友了,他们都各奔东西,只剩她自己,她陷入了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

最后,她也选择离开这里,回到了她的家乡——哈市附近的一个小城镇,她太迷茫了,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写歌,写的为数不多的歌也都是陈词滥调,只能赚点糊口的钱。她只是这样难过着,抽的烟也一天比一天多。

宋挽青的弟弟宋承轩不忍心看着自己的亲姐姐一天天消沉下去,他不停地安慰宋挽青,试图去把她从迷茫中拉出来。

“姐,我觉得你颓废太久了,你本不应该这样的。”

“没什么不应该的,我感觉我不应该再写歌了,我这个人太过孤僻,没人愿意接近我。”

“其实没有,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因为长得小总被人欺负吗?那时候你总站在我前面保护我,像你这么好的姐姐,怎么会没人愿意接近你呢?你的朋友,还有我都希望你能振作。”

宋挽青抽着烟,她试图通过散步、听歌走出来。都说时间是抚平伤痛的最好方法,宋挽青选择利用时间,一天一天让自己恢复。

她没能戒烟,但的确算是走出了悲伤。

时过经年,2013年的宋挽青已经32岁,靠写歌和写稿子赚钱,买了个小房子,生活还算舒适。她没能做到名扬四海,但是她写了几首歌,也受到了一些关注。

她最近很想写一首名叫《烟瘾》的歌,试图表达她前几年丧失自我,染上烟瘾的感受。她也很想陆瑾,她想这首歌如果是用陆瑾的嗓音唱会很合适。

而此时的陆瑾,不,应该叫陆景,仍然在上海市的暮光酒吧唱歌。

“小景,下一个就是你了,你还在这喝酒?”

“不急,我看这乐队还得唱会儿。”陆景还是悠闲地喝着酒。

等到乐队终于唱完了,陆景随手抄起吉他,利落地跑上了酒吧中间的台子,试了一下音,就开始唱起伍佰的《Last dance》,唱的台下的听众都跟着唱。

只有林屿,她看着陆景,若有所思。

陆景唱完之后,林屿便上来搭话。

“你这几年唱的歌怎么都不太柔?你明明之前不喜欢唱这么躁的歌的。”

“可是大家都爱听这么躁的,摇滚多流行你不是不知道。”

“可是前几年你唱的《anima》也很受喜欢呀。”

“那是陆瑾唱的,陆瑾更适应也更喜欢那么低沉、忧郁的歌,而陆景,更喜欢自由,喜欢躁的歌,好了,你也别‘哪壶不开提哪壶’了。”

陆瑾变了,变成了陆景。或者她没变,她本来就应该是那个样子的,自由热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因为宋挽青,她才唱忧郁的歌。

转眼又到了春节,全国各地几乎都弥漫着欢乐的气氛,宋挽青和弟弟一起吃年夜饭,看春晚。春晚以所有主持人轮流唱串烧开始,以年年都有的《难忘今宵》结束。

在春晚结束后,宋承轩说:“姐,其实我年后要去上海。”

“嗯,怎么突然要去上海?”

“是这样的,我们律所需要去上海陪我们的一个当事人打离婚官司。”

“现在打离婚官司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是个商人,挺有钱的,她老婆现在在上海,所以就说去上海。”

“那你去吧,你们律所也刚成立不久,这个官司也挺重要的。”

年后宋承轩就和他们律所的其他人去了上海。这个离婚官司很复杂,夫妻双方为财产分配和孩子归谁的问题争论不休,对方的律师也不是省油的灯,这个官司一直也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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