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121(1 / 2)
“古语有云妻贤夫祸少,若那妻子贤良淑德,丈夫岂会合离另娶,且那家业若无男子家门依仗又岂能挣得?既是夫家家产,岂能被合离之妇带走入娘家之业?!”
“真是笑话!照刘大人如此说,那赌是妻子逼他赌,那家业是妻子怂恿他输,那债是妻子逼他欠?那丈夫家门有何依仗,或是何煊赫门庭?怎那丈夫自己不曾自依门庭挣下家业?自己品行不端胆小如鼠无耻败类,有事妻子顶其罪,无事抛妻夺妻财,此等无情无义之徒,吾耻于与之同为男子!既为妻子所挣,合离之后回归娘家,入娘家业,有何不可?!”
“缪言!夫为妻纲!那女子不守妇德抛头露面行贱商之事在先,状告其夫对簿公堂在后,只予其合离而未休妻已尽够那妇人颜面,怎可还得寸进尺索要夫家财产!”
“婚律有言,夫无德犯法,妻当可告之公堂!刘大人以妇德强词夺理,那依你之见,那妻子便该被抛弃,便该被那追债之人任意处置?若如此,那你可是又要斥其该以死保贞洁?!你为国之重臣,却如此不明是非对错,穷尽相逼一可怜女子,何堪为百姓父母?!那丈夫所闯之祸却要其妻子来担,而今更要过河拆桥,如此男子,如此为人夫父者,实乃天理难容!”
“你你你,老夫何时要逼人至死?此案分明乃家产之争,而非定罪于谁,孟大人休要主次不分,倒打一耙!”
“既要说财,那财为谁所挣,便该归于谁,如何安排便该全由其自己做主!”
“女子出嫁从夫,在家从父,父死从兄,焉能自己做主?!”
按理只一女子状告其夫,索要财产之事,实不该出现在商议国朝大事的金銮殿之上,然一国之君欲做何事,只需一道令下,莫说只是一家财产之争,便是再小如一粒米,亦能上达天听。
眼见殿上双方争不分明,淡漠威严的嗓音忽从高高的御阶传下:“既只为财产所得,归丈夫,于妻子不公,归娘家,亦于妻子不公,既左右皆不得,那便自立其户,立女子之户,自可当家做主。”
天子此言一出,殿上骤然一静,旋即,满殿哗然!
本不欲参与此等小事的部分朝臣,再无法装聋作哑,纷纷出列请收成命。
立女户,让女子当家做主,这岂非颠倒伦常,岂可能行!
但亦有觉此可行者,遂朝堂之上,一时两派相争好不热闹。
宗渊虽可乾刚独断,但事不可凭空乍起,唯有典型方可有争议。而有争议必有两面,自可延伸,如何解,如何立,如何除,如何推,届时,自会有定论。
坐看众臣分两派吵了一个早朝也未出结果,留下句明日再议,威仪天子便施施然起身退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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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要我来管?”